中新的经纬客户端7月22日电 被接踵而来因涉嫌“套路债”诈骗事件后,外贸信托22日公布声明称之为,针对近期报导中提到的某法院上诉外贸信托申请人继续执行事件,正在就涉及裁决遵守司法救济程序,向法院驳回,同时大力" />
cms-style="font-L"> 中新的经纬客户端7月22日电 被接踵而来因涉嫌“套路债”诈骗事件后,外贸信托22日公布声明称之为,针对近期报导中提到的某法院上诉外贸信托申请人继续执行事件,正在就涉及裁决遵守司法救济程序,向法院驳回,同时大力与法院展开交流,更进一步获取涉及事实及材料。 据理解,外贸信托因“借款人55万元并未如期交还、而处理借款人110万元的房屋”的不道德,被法院确认因涉嫌以“套路债”的方式诈骗,并将外贸信托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材料收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起案件由裁判文书网以求揭露。
民事裁定书图片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表明,2016年11月10日,周某由于资金周转必须向外贸信托借款52万元,借款期间60个月,利息总计39万元。周某将自己坐落于广东省中山市的房产为该笔借款获取抵押,抵押期限为5年。 签定抵押合约当日,外贸信托拒绝周某与其关系人罗某签定一份委托合同,该合约誓约原告许可罗某可对该抵押房屋展开卖房和收款,否则未予周某借款。
在此种情形下,周某签定了委托合同,并于2016年12月8日在珠海市横琴公证处对该委托合同展开了公证。但外贸信托实际发放贷款仅有46万元。 后因周某推迟还息,2017年4月10日,罗某在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抵押房产以55万元的价格出售。2017年4月21日,罗某向周某开具了卖房通知书。
直到2017年12月28日,周某到中山房产局查找才告诉外贸信托、罗某已将抵押房产变卖。当事人周某指出,2017年4月10日,该房产价值己经超过110万元,罗某仅有以55万元就获得抵押房产,显著高于市场价值,显著不包含愿意获得。且买家、外贸信托与罗某有可能是一伙的,蓄意串通来伤害周某的合法利益。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被告罗剑锋、第三人信托公司的不道德因涉嫌以“套路债”的方式诈骗,应该裁决上诉控告,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材料收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第一财经报道,在某滋扰平台上,外贸信托的消费者滋扰约100多条,滋扰理由多为“暴力催收、高息借贷”等。 天眼查资料表明,外贸信托全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林。外贸信托1987年9月30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旗下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公司,是少数几家不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必要监管的中央级信托公司之一。
公司股东中化资本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人97.26%和2.74%的股权,公司实控人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天眼坎图片 截至2019年末,中国外贸信托注册资本80亿元,信托资产管理规模4457.65亿元,营业收入27.89亿元,利润总额23.52亿元。 外贸信托称之为,公司1987年经原银保监会批准后取得金融许可证,批准后还包括“贷款”等在内的经营权限。
多年来,我司积极开展还包括个人贷款业务在内的各类贷款业务,皆是在监管部门的必要监管及指导下依法合规积极开展,不不存在未经许可、非法借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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